市科技局“喊话”中小企业 积极申领科技创新券
摘要: 市科技局“喊话”中小企业 积极申领科技创新券
9月16日起,《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支持企业购买与其科技创新活动密切相关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并给予企业每年度最高10万元的普惠性财政补贴。我市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企业均可积极参与申领。
据了解,省科技创新券是省级财政资金通过补助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购买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服务,并获得相应资金补贴。全国范围内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检验检测机构等,都可成为省科技创新券服务单位,并向全省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在支持标准上,省创新券对单个企业一年内的支持总额最高可达1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购买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25%。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管理办法企业支持对象为取得当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三年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在孵创新创业企业;支持期内县(市、区)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或合作的企业,或省科技副总任期内的合作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省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注册、预约服务、申请兑付。企业使用省创新券购买服务后,需在线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拨付兑付资金。管理办法还将探索省创新券服务承诺制,遴选一批条件好、体系全、流程规范的高校院所服务单位开展试点,以简化兑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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