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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不应遭逼宫才开通

发布时间: 2012-11-26   作者:   来源: 搜狐网  
摘要: 网络投票不应遭逼宫才开通

证券时报记者 李雪峰

  不久前,深圳一家上市公司近40位股民联合向公司施压要求开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功能,最后在深交所的干预下,该公司才开通了此功能。

  上市公司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表达利益诉求原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过受限于地理及时间等客观因素,相当一部分中小股东并不能亲赴现场参加股东大会。开通网络投票功能可以解决这一难题,但大多数上市公司并未为中小股东提供这项便利。

  Wind数据显示,今年内(11月26日~12月31日)尚有289家A股上市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不过仅有70家公司开通了网络投票功能,高达75.79%的公司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与此同时,记者从近期已经召开股东大会而未进行网络投票的上市公司公告中注意到,为数不少的公司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仅有寥寥数人,个别公司甚至只有一位股东参会,而且部分公司参会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不足公司总股本的一成,客观上造成了股东大会“一言堂”的现象。

  对于这种现象,投资者颇有微辞。如武汉某上市公司股民11月15日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平台对公司提出质疑,“这次发行短融,临时股东会连网络投票都不开通,搞一言堂,听不进投资者意见”。江苏某上市公司股民则在该平台上指出公司许多重要的合资事项未予公开,股东大会理应开通网络投票。在股吧上,此类的质疑相对更多,尤其是一些ST公司及市场关注度极高的公司若未开通网络投票,引发的质疑声则更为强烈。

  近年来,业内围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是否必须开通网络投票存在颇多争议。为此,深沪交易所分别于2010年、2011年对原有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作出了修改。其中,上交所明文规定股东大会审议8类事项时应当开通网络投票,包括增发、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以股偿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深交所还规定股东大会议案须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的,则应当开通网络投票。而对其他事项并无硬性规定,只是鼓励开通网络投票。

  有投资者曾对记者表示,交易所未明确规定的议案往往会形成盲区,上市公司会据此打擦边球拒不开放网络投票。在上市公司看来,是否开通网络投票要视乎议案的重要程度及监管层的要求,而在中小散户看来,只要是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议案,都希望能够投票表决。但问题是,究竟何种议案才会对中小投资者及二级市场造成影响,目前并无量化标准,且交易所在短期内不大可能推出此类标准,这也是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分歧所在。

  显然,上市公司开通网络投票的难度应该低于让数万异地投资者亲赴会场的难度。既然如此,上市公司完全可以放开网络投票,而无须等到中小投资者集体“逼宫”才开通。

  作者: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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