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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叫板”银行霸王条款 银监会承诺书面回复

发布时间: 2012-11-19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摘要: 律师“叫板”银行霸王条款 银监会承诺书面回复

  □本报记者 陈彤彤“消费者在无意间或无力还款信用卡时,已还款部分属于已经履行的义务,不应当将已还款部分计入全部款项内计息。”本月初,济南律师王新亮通过发微博、寄邮件等方式,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发送公开信,请求银监会对银行业涉及信用卡“全额罚息”的霸王条款进行整顿或者废除。

  11月17日,王新亮告诉记者,他已收到来自银监会的书面回应,银监会表示会受理此事,待办理完毕后,予以书面回复。“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希望此举能促成全额罚息这一‘霸王条款’的废除或变革。”

     律师致信银监会:

  “全额罚息”有违公平原则

  日前,西安一市民利用信用卡透支11万元,5年后全额罚息欠款增至44万元,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差一元未还,也要按全额计息”这一霸王条款,引发网友热议。

  不久后,一名持卡人信用卡欠缴5分钱,5年时间,全额罚息数额达到近700元的消息,也在网上疯传。“我计算了一下,几年下来,这名持卡人的‘全额罚息’倍数,已经高达14000倍。”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说,如果全额罚息规定不改变,倘若这名持卡人不归还已产生的近700元信用卡债务,再过几年就有可能会高达近千万元,“实在是太可怕了!这也是我写公开信质疑全额罚息的原因。”“结合我所代理的几件案件,我认为全额罚息其实是违背公平原则的,应当予以废除。”王新亮说,“全额罚息更像是一种‘利滚利’,让持卡人的钱莫名其妙就消失了。”

  王新亮打了个比方,如果是普通欠款纠纷,若欠债一方已归还了部分欠款,剩余未归还部分才会产生欠款利息。一旦发生打官司等纠纷,法院在处理时,也只会针对未归还债务部分的本金及利息进行追索,不会出现“利滚利”的现象。

  银监会做出回应:

  将在办理后做出书面回复

  “这种霸王条款已侵害了用户的利益。但绝大多数的百姓并不懂法律,遇到类似情况,只能发发牢骚后默默忍受。我是一名律师,有责任对此刨根问底。”王新亮认为,全额罚息情况已存在多年,作为银行业的监管单位,银监会不能再让银行理直气壮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因此本月初,他请求银监会对银行业涉及信用卡的不合理规定进行整顿或者废除。

  王新亮告诉记者,在16日,他收到了银监会回复给他的《信访事项受理通知书》。记者看到,信件中写明: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会决定受理该信访事项。待办理完毕后,我会将予以书面回复。

  “虽然是以信访回复的形式做出的回应,但我认为这确实是一个积极信号!”王新亮介绍,向银监会写信的人不少,但能获得书面回应的确实很少。“银监会既然做出回应,就证明此事不会不了了之。”王新亮说。

  【相关新闻】

  部分银行推出容差还款

  记者了解到,已有部分银行使用更为灵活的容差还款政策来避免全额罚息。除工商银行在2009年率先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实行“部分还款,部分计息”之外,近期农业银行在济也已推出容差还款政策,若持卡人未还款额不超过当期账单金额的10%,将不再全额罚息,只对未还款部分按日计息。

  建设银行等部分银行虽未明确叫停全额罚息,但在具体执行时也进行了灵活应用。建行信用卡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若持卡人只是少还了10元以内的钱,只要并非恶意,则有可能免于全额罚息。 (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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