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贸易资讯财经要闻 > 海关总署:扩大广东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海关总署:扩大广东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发布时间: 2015-04-14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海关总署:扩大广东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 海关总署网站13日发布2015年第11号公告,决定扩大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范围至福建、广西、海南三地的四个海关。

  根据公告,今年5月1日起,福建、广西、海南三个省(区)内的福州、厦门、南宁、海口四个海关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海关总署2014年第66号公告适用于这四个海关关区。

  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66号公告,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适用于广东地区企业在广东地区各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这意味着届时上述地区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此前,海关总署还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并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内的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呼和浩特、满洲里等六个海关启动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至此,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海关将与东北地区海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构成“3+2”的全国区域通关一体化格局。

[责任编辑: 孙扬 ]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

Tags: 本文暂无Tags!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马洲贸易网 | 电子商务 | 技术支持 | 服务报价 | 联系我们
© 2011 21de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靖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苏ICP备13025694号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322号

马洲贸易网 上海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