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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障房严查骗租骗购 分配实行“六公开”

发布时间: 2013-04-22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摘要: 福建保障房严查骗租骗购 分配实行“六公开”

  新华网福州4月21日电(记者 董建国)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日前福建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13年保障性住房纠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对象、房源、流程、结果以及退出情况等“六公开”。

  今年,福建省将积极推动《福建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福建省要求,各市、县(区)必须在今年5月底前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限和形式,按时公开分配信息,全程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优化申请审核、公示、核准登记、轮候、配租配售等环节的工作程序。

  同时,鼓励积极探索住房分类保障做法,优先解决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特定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据要求,各设区市应于6月底前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明确准入条件和分配办法,将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已出台办法的地方,应尽快启动申请、受理、分配等相关工作。

  福建省要求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和资金使用、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开工率、基本建成率、配租配售率等主要指标,继续实施省、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员制度和质量安全专项巡查制度,优化巡查方式,提升巡查效率;加强企业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房分户验收、质量责任终身制和永久性标牌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强化通报、约谈、问责、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建设、配置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促进保障房建设和资金、用地使用等行为全面规范。

  此外,福建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骗租骗购、利用职权侵占、闲置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等问题,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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