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贸易资讯金融保险 > 证监会公布福建"房嫂"调查结果称其家庭收入能负担房款

证监会公布福建"房嫂"调查结果称其家庭收入能负担房款

发布时间: 2013-03-04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摘要: 证监会公布福建"房嫂"调查结果称其家庭收入能负担房款

  证监会公布福建“房嫂”调查结果 称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房款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赵晓辉 刘开雄)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向媒体公布福建“房嫂”问题的调查结果,并称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得起房款。

  2013年1月,陈秀萍网络实名举报田荔琴及其家人名下有16处房产,福建“房嫂”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由于田荔琴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因此,中国证监会对此事介入调查。

  经证监会调查,举报人反映的16处房产、店面、车位中,有2套房产为同一产权房屋;有一套房产为田荔琴丈夫陈翔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时分配的公房,已经归还;有2套房产为陈翔到港资公司工作后,由所在公司提供的资金购买。田荔琴及家人实际购买的房产为11套住房、1个店面和2个车位。其中在2001年及2008年后,陆续转让5套房产和1个店面。目前,田荔琴及家人名下尚有6套房产和2个车位,除1套出租外,其余5套由本人及父母等亲属居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接到举报后,证监会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小组,前往福州、上海等地进行核查,并听取了举报人陈秀萍的意见;调取了田荔琴及家人房产、税务、工商登记与银行账户等资料;找田荔琴及家人等相关人员核对了情况。为慎重起见,调查结束后,又组成复核小组对田荔琴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了复核。

  田荔琴丈夫从1998年起担任港资公司高管,根据其公司提供的证明和调查组查询的情况,在1996年12月至2008年1月田荔琴及其家人购买房产期间,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最后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包括对离退休人员的监督。

(来源:)

Tags: 本文暂无Tags!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马洲贸易网 | 电子商务 | 技术支持 | 服务报价 | 联系我们
© 2011 21de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靖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苏ICP备13025694号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322号

马洲贸易网 上海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