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国商务十大新闻
1
十八大领航中国开放更加积极主动
事件: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1月8日召开。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胡锦涛指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胡锦涛强调,要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要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创新开放模式,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加快“走出去”步伐,统筹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
点评:对外开放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在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与沿用多年的“扩大对外开放”提法相比,这一新的提法将目标明确指向提升中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在新的形势下,我国要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东中西部地区更要发挥各自优势,抓住战略机遇,不断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开放质量。
2
外贸外资“十二五”规划出炉明确目标及任务
事件:商务部4月印发了《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到2015年,我国进出口总额将达到约4.8万亿美元。
5月15日,商务部公布了“十二五”时期对外投资合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并提出“十二五”时期中国对外投资合作主要任务。
点评:“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外贸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出台有利于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指导各地方、各行业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三项中心工作,促进“十二五”时期我国外贸平稳和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和“走出去”战略加快推进,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取得跨越式发展。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我国要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通过大力发展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为宏观经济发展大局和新时期对外开放战略服务。
3
深化流通改革国务院出台《意见》
事件:8月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从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土地、财税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确定了多项支持措施,助推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根据《意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为:加快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优化城市流通网络布局,增加农村商业网点,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点评:造成流通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流通领域组织化程度低,流通环节过多。针对这些问题,《意见》给出了解决方案: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化改革开放,切实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出台的扶持流通产业发展含金量最高的一份文件,其中减轻企业税负、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和降低流通环节费用等措施,更是做到了有效为企业“减负”。
4
人民币结算全放开国际化进程再发力
事件:3月2日,央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文称,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这意味着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由试点企业扩大至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至此,我国从事进出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其他经常项目的企业均可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和收付。
点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全面放开,对中国的制造企业和贸易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突破,更多的企业将在出口贸易中享受到运用人民币结算的便利。同时,降低外汇波动的风险和汇兑成本。将参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企业从试点名单扩大至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5
营改增试点扩容第三产业获松绑
事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会议表示,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点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扩容具有两大意义。一是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营业税对企业的税负水平要高于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使服务业获得“松绑”,从而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二是促进财税体制的完善。通过对各行业征收增值税,可以统一商品和劳务的征税,有助于推动当前财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6
稀土行业设门槛乱局得整治
事件:8月6日工信部公布《稀土行业准入条件》,这是我国第一次从生产规模方面设置稀土行业准入门槛。《准入条件》规定了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金属冶炼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开采稀土矿产资源,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计划进行开采,严禁无证、越界开采和使用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采选矿工艺。
点评:从2011年开始,以《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代表、覆盖全产业链的调控政策,给予了稀土这个原本规模不足100亿的小行业绝无仅有的重视。生产、流通、环保、出口,产业链上的各个层面均被政策覆盖,无论大小企业,可谓“动辄违规”。如今,我们回顾稀土产业,调控政策已基本出尽,政策调控之手也会在WTO有关稀土产业政策的诉讼压力面前暂时作罢,再加上准入门槛筑起了一道行业壁垒,此时试图在稀土行业兼并重组的格局之下“沾光”稀土绝非易事。
7
“中国制造”不轻松频繁遭遇“狠角色”
事件:贸易争端年年有,2012年“狠角色”尤其多。7月23日,世贸组织在日内瓦总部召开会议,决定接受美国、日本和欧盟的再次请求,设立专家组对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管理措施进行调查、审议和裁决。9月6日,欧盟正式决定对中国光伏发起反倾销调查。该案涉及金额高达200多亿美元,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单起贸易争端,也是欧盟迄今对我国最大规模的贸易诉讼。
点评:在中国企业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之时,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对中国企业的“棒杀”着实增添了种种阻碍。“棒杀”背后的深层原因则是,中国企业整体还未进入全球供应链中的核心环节,导致中国公司在全球竞争中的话语权不强。靠一家企业单枪匹马地深入西方阵营,实难有所作为。只有中国企业整体的生产研发能力得到提升,并在全球供应链体系中拥有强大的力量,类似“棒杀”的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8
三一起诉奥巴马奥康六年赢官司
事件:9月25日,平安集团向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提交了仲裁请求书,指控比利时政府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对富通资产处置不当,并向比政府索赔。此举打造了中国企业根据双边投资条约起诉发达国家的第一案。10月18日,三一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起诉奥巴马,起诉其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在美建风力发电厂。此次诉讼被寄望能够打破中美经济博弈“暗战”的局面,因此也被誉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里程碑。11月18日,奥康集团在抗辩欧盟反倾销一案中胜诉。耗时6年,最终获胜,标志着奥康不仅在行政上,而且在法律上取得了难能可贵的双重胜利。
点评:一方面,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另一方面,深陷债务危机难以自拔的欧洲与经济不温不火的美国一再掀起贸易保护的浪潮,双方的碰撞在2012年激起了不小的火花。以往中国企业遭遇不公平待遇时,往往不是一味地拱手忍让失去利益,就是以不入流的行贿等方式私下疏通,形象败坏,路越走越窄。上述3家企业作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果不仅一定程度上彰显了中国企业在全球商业竞争中正不断走向成熟,也使得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和参与地位都得到提升。
9
中企“走出去”遭遇经济壁垒
事件:今年9月,美国众议院举行听证会,就所谓的“威胁美国国家安全”接受质询。10月份,美国国会发布报告,指控中国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和中兴通讯对美国构成安全威胁。11月份,有外媒报道称,受欧美国家大肆宣扬的影响,印度政府或将召开高级别会议,以决定是否对华为技术和中兴通讯在印度的业务展开调查。12月,欧盟内部文件声称中国通讯制造商华为和中兴威胁欧盟安全和欧盟本土公司,建议欧盟对这两家公司采取行动。
点评:近年来,中国企业不断开拓海外市场,坚定迈出“走出去”的步伐。然而,在世界经济复苏缓慢的大背景之下,保护主义势力日益抬头,这成为中国企业的“拦路虎”。说到底,这些所谓的“安全”理由只不过是各国政府实行贸易保护的一块遮羞布。近年来,金融危机余波未平,出口贸易持续低迷,各国想要扩大税收、缓解失业压力,只能寄望于扶持本国产业。在此背景下,中国高科技企业与制造企业在美国乃至更多地区遭受歧视性调查与故意打击,将成为常态。另外,但凡涉及中国科技出口的相关议题,往往会成为某些国家政客手中用以打击对手、争取选民的一张王牌。中国企业要想“走出去”,还需练习更多“打虎”本领。
10
“陈江会”八次握手两岸合作跨新步
事件:8月9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在台北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八次会谈,海协会会长陈云林、海基会会长江丙坤共同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前者旨在保护海峡两岸投资者权益,促进相互投资,创造公平投资环境,增进两岸经济繁荣;后者旨在促进双方海关程序的简化及协调,提高通关效率,便利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执行,便利两岸人员及货物的往来,促进两岸贸易便利与安全。
点评:此次成功签署的两项协议为两岸经贸合作进一步扫清了障碍,提振了两岸经贸合作信心,两岸经贸合作机制由此再向前跨出了一大步。对于深化两岸经贸合作、推动ECFA后续协商和两会协商、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随着两岸关系和两岸商谈逐步迈入“深水区”,因涉及双方更多、更广、更深的切身利益,两岸交流合作与协商谈判变得更加复杂。因此未来两岸两会在协商谈判过程中,除了应在既有基础上继续秉持“搁置争议、循序渐进、务实协商、追求双赢”的原则之外,还要遵循维护两岸人民权益及两岸交流的正常秩序以及互谅互让、互惠互利的原则,才能保证两岸协商不断克难前行,取得更多惠及两岸民众的新成果。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