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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调查“地王”何不“杀一儆百”

发布时间: 2012-12-20   作者:   来源: 腾讯网  
摘要: 冯海宁:调查“地王”何不“杀一儆百”

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有一则消息引发媒体广泛关注。国土资源部将于近期对南京市下关区滨江2号地块开展公开调查。据悉,该地块在11月30日被中冶置业竞得,以56.2亿元成为年内全国新总价“地王”。

楼市在今年下半年再次异常躁动,不但量价齐升,而且“地王”频现。日前,上海、北京、深圳、南京等地频现“地王”,对快速升温的楼市可谓火上浇油。国土资源部再次强调调控从严从紧,并公开调查南京 “地王”项目,显然是为了防止“地王”推动地价、房价双双反弹。

之前,国土资源部规定:对土地出让中溢价超过50%或总价、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地方上要填报“异常交易表”。现在看来,仅仅监控“地王”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必要对“地王”进行调查处理。

国土资源部此次公开调查南京“地王”项目,不仅有警示地方政府防范之意,也有警示开发商谨慎争夺“地王”之效。关键在于这次调查能否还原“地王”诞生的真相,最终处理结果能否让相关利益方真正感觉到痛。

也就是说,只有真正“杀一”才能“儆百”。所谓“杀一”,就是针对全国新总价“地王”的调查要彻底,而且,处理起来毫不手软。据笔者观察,“地王”诞生的原因之一为,一次性土地出让面积太大。2009年国土资源部规定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让面积上限是:大城市不能超过20公顷(合20万平方米)。而此次南京地块的出让面积为36.4万平方米。很显然,该项目的出让面积不符合土地政策规定。

公开调查之后,如果证实违规,究竟是责令撤消交易,还是进行经济处罚,值得观察和追问。笔者以为,应该责令撤消交易。

只有撤消交易才能警示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地方政府还涉嫌违规操作——突破“20公顷”限制,也应该受到处罚。如此处理,才有可能“杀一儆百”。

此外,对过去的“地王”也应该进行调查摸底。据悉,在这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之下,全国有不少“地王”都不复昔日的辉煌,要么闲置成菜地“晒太阳”,要么低价转让。显然,让“地王”闲置成菜地造成建设用地严重浪费,低价转让则说明当初交易价格有不合理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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