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杜绝数据造假要动真格
《半月谈》日前报道一名县委书记新上任后对账发现,财政收入账面的数字有8亿多元,但实际不到5亿元,县级工业园号称产值高达76亿多元,但企业销售收入实际不过19亿元,园区大片土地荒芜、企业厂房闲置。这位从小县提拔到大县的书记说,从表面上看自己被提拔了,风风光光,但实际上接手的是“一手烂得不能再烂的牌”。
报道获得大量转发,关注度很高,但却不是破天荒的新闻。因为今年3月,国家统计局就首次曝光两起数据作假案例,一是重庆永川区干预企业真实独立上报统计数据,二是山西省河津市统计局个别工作人员曾向某些企业发送数据资料,要求企业按给定数据上网报送。这些案例无疑向社会再次揭示统计方面的尴尬。
历史学家黄仁宇曾批评我们社会的一个弊端是缺乏“数目字管理”,但他可能也没想过“过犹不及”的状况,那就是目前对于官员的评价考核可能存在过于依赖数字的情形,不少地方官员将不太出彩甚至是“负增长”的经济数字等同于失职,不仅上升无望,甚至还可能乌纱不保,最后取其下策,用虚假数字加以掩饰。但是,这样造假不仅违法违纪,更给地方经济社会带来隐患,如果不能防微杜渐,还可能严重误导中央 宏观 决策,害国害民。
但是,这样潜规则依然存在,就说明必须加以反思在数字造假的土壤何在。关键在于传统的官员考核体系在具体的操作执行过程中过度“量化”,对数字膨胀的追求背弃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这一方面有好大喜功的官场文化作怪,另一方面则是上级机关不切实际的指挥加命令,报告指标超越了地方的经济社会条件。
无论是哪种情况,既折射了当前干部考核机制有待完善之处,更说明了日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的重要性。对于前者,建议就是对政绩考核不再“惟GDP论”,对财政收入“去指标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该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不可能依据行政命令去强行达成,何况施政到产生成效通常是有一个过程,不可能总是“立竿见影”。对于官员的考核评价应该是一个综合的评判,既考虑经济健康发展,也应该考察民生保障情况,还有环境资源变化等因素,这样就会削弱造假的动力。
另外一点,对于数据造假方面的处罚应该加重处罚力度,否则权衡风险与收益,急功近利的官员就可能选择造假。就《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而言,对于“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强令、授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人员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基本上是“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即便是前述国家统计通报的两个案例,其结果也是进行整改,并没有对外公布处理有关责任人的信息。所以,严惩数据造假官员,不仅是惩罚执行统计的人员,更要查处指使造假从中获益者。总之,杜绝数据造假要动真格。
但是,处罚官员以及恢复数据真相都不是目的,真正要追问的还是中国经济的增长基石。如此,习近平同志所指的“水分”,并非简单的统计意义上的“掺水造假”或者数字游戏,同时还指向了一部分缺乏效益、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增长,它需要产业不断升级、科技持续创新来实现。所以,提升经济水平,实现幸福中国,绝不是依靠自欺欺人的虚假数字,靠的是实事求是的全国各族人民“实干兴邦”,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样,才会建设成一个没有数字造假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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