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份上调城乡居民养老金 对65岁及以上人群倾斜
每年,养老金是否上涨、如何调整等相关话题一直受到百姓高度关注。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自今年1月1日起,已有11个省份实行新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多省份明确表示,对65岁及以上高龄人群、超过最低缴费年限人群予以倾斜。
11省份率先开启上调窗口
今年3月,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文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至此,我国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15连涨。
同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近年来也呈现上涨的态势。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2019年至今,已有山西、广东、河北、河南、宁夏、黑龙江、青海、西藏、江苏、云南、江西等11省份陆续发布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
2019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广东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河南省宣布,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江苏省则发文称,将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
同时,还有不少省份调整了个人缴费的档次标准。例如,青海省增设4个较高档次标准。山西省将最低缴费档次和最高缴费档次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和5000元。云南省则增设3000元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可按13个缴费档次标准进行缴费,最低100元,最高3000元等。
对65岁及以上人群倾斜
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来看,各省份在确定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具体方案中,均体现了对高龄人群、超过最低缴费年限人群的倾斜。
比如,山西省提出,对全省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广西发布调整方案显示,给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
部分省份对参保人年龄段有更细致的划分。河北省提出,向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倾斜,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基数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元;年满75周岁后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增加3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担。宁夏则提出,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元。
在缴费年限奖励上,青海省明确,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0元。河北省、山西省指出,累计缴费年限超15年,每多缴1年,每月增加1元。江西省则提出,缴费年限超15年,每多缴1年,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
人社部、财政部曾发文明确,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不长,部分年龄较大的老年居民没有缴费或缴费年限不长,无个人账户养老金或金额较低,但他们过去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该负责人进一步称,地方应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这是从待遇“出口端”激励个人长期缴费。
业内:养老金可考虑投资企业债券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曾指出,2018年,无论是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还是到账资金都有较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工作取得实效。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2392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5898万人,有4900多万贫困人员直接受益。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则认为,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能够激励居民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养老金积累,提高居民养老保险的支付水平。
在养老金投资的诸多渠道中,不得不提的是养老金入市作为保值增值的措施之一,近年来颇受关注。
养老金入市是指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的个人账户基金进行证券投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认为,养老金投资资本市场的风险不小。他建议,养老金可以考虑投资企业债券。“尽管投资企业债券的风险也很高,但是由于在中国企业债券很多是国企债券,风险要小很多,而且所投项目未来的收益是可以预期的。”杨立雄说。
人社部基金监督局局长唐霁松则表示,为了应对基金投资运营风险,应当推动养老基金投资运营规模不断扩大,引导地方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鼓励地方继续并扩大基本养老金的委托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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