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摘要: 泰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有效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11月26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泰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市成为全省首家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设(区)市。
该《方案》共包含工作要求、适用范围、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四个章节。主要是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作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到2020年,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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