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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日均6起:警方提醒市民捂好钱袋子

发布时间: 2011-07-27   作者:   来源: 中国江苏网  
摘要: 中国江苏网7月27日讯(记者 戚阜生 实习生 丁兆飞 杨懿龙) 近年来,全国各地“电信诈骗”案频繁发生,犯罪分子纷纷利用固定电话、手机短信和网络进行诈骗。以江苏为例,6-7月全省电信诈骗共立案392起, 6月下旬以来全省连续接报被骗金额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大要恶性案件。

      江苏省公安厅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总队队长周操、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侵财犯罪侦查科科长谢源做客中江网嘉宾访谈室,就如何提高预防意识、有效防范电信诈骗,给广大网友给出了具体建议和提示。

  被电信诈骗主要是防范意识不强

  近两个月,电信诈骗案件在我省阶段性爆发,周操总队长认为诈骗的发生更多是因为受害人缺乏防范意识,不懂防范的知识,没有防范的技能。通过比较,公安机关发现受害者中年轻人比较少,喜欢上网的人比较少。周操概括说,受害者普遍具有“六不”特点,即:不看报纸、不上网络、不听广播、不看电视、不看广告、不懂法律。

  “他们往往对社会上的情况,对公安机关的防范宣传不了解,同时手中掌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在接到电话以后,在犯罪分子的诱导下,就被犯罪分子忽悠进去了!”

  周操坦陈,这一部分人处于真空状态,是公安机关目前宣传的一种盲区,但是已经引起了高度的关注。全省公安机关在本周就进行主题宣传周活动,针对这些“六不”人群掀起宣传高潮,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

      电信诈骗犯罪环节主要转移到了境外

  谢源介绍了三种电信诈骗类型: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分子通常虚构受害人出事或者绑架,冒充受害人熟人、公安局、税务局等工作人员,向受害人打电话,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利用银行卡转账、无理由汇款、冒充银行以“网银升级”为名,发送手机短信到受害人手机里,实施诈骗;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中奖信息,利用QQ发送虚假中奖信息,诱骗受害人汇款,或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他人QQ号和密码后,登陆QQ帐号冒充他人好友,骗取钱财。

  据悉,我省公安机关日前接报的电信诈骗案件主要是冒充公检法,以涉嫌洗钱或者是反赌为名进行诈骗。

  谢源表示,电信诈骗目前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转移趋势,犯罪分子主要以台湾人为主,他们将所有犯罪环节全部转移到了境外,利用银联卡在全球可以通存的便利在境外取钱。6月份以后,这类现象由东南亚地区向英国等欧洲国家转移,给公安机关破案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据介绍,从2009下半年以来,省公安厅先后多次派人赶赴印尼、柬埔寨东南亚国家抓捕犯罪分子,一段时间内遏制了犯案势头。目前根据公安部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大近期发生的一些大案要案的工作力度。

  电信诈骗也是高智能的犯罪

  周操介绍说,省公安机关正在会同相关的部门,抓住诈骗案件发生的重点环节,比如电信诈骗,会同电信部门对固定电话专门开发了软件,设置防诈骗语音提示。一旦犯罪分子诈骗电话打进来以后,由电信部门进行跟踪和提示,“您刚才接到的电话是诈骗电话,请提高警惕”。公安机关同各银行对所有营业网点的全部员工进行专门的培训和发动,当一些群众受骗以后,慌里慌张到银行柜台汇款的时候,银行员工要进行及时劝阻、提醒,帮助一些群众挽回损失。

  很多犯罪分子利用软件,将来电号码伪装成权威号码。周操对此表示,电信诈骗从某种方面讲也是高智能的犯罪,利用通讯、网络技术,利用人们的心理惯性。他认为,“防范电信诈骗的方法很多,不管犯罪分子怎样的手段,只要接到的电话,收到的短信是不熟悉的人,也不管他是所谓的任何机关,都不要去相信。”

      不要把自己的钱款汇给陌生人

  “从法律的角度说,公安机关也好,检察院也好,法院或者国家其他机关也好,进行执法活动,必须和当事人见面,绝对不会用电话来办理案件,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我们有些群众不太了解国家法律的规定,不了解执法的程序以至于上当受骗。”

  周操特别强调指出:“你不管什么人,只要你不认识的,不管是以怎样的名义叫你汇款,你绝对不要汇,把自己的钱袋捂紧一点,不要把自己的钱款汇给陌生人,这类诈骗也不会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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