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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介绍含糊不清 客户“懵懂”签合同

发布时间: 2012-02-21   作者:   来源: 新华新闻/广州日报  
摘要: 近日记者走访广州多家国有大型银行,发现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其风险评估流于形式,存在只谈收益不谈风险等不规范操作;介绍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时则含糊不清,让投资者如雾里看花。

     记者体验1

    不愿主动出示产品说明书

    2月15日下午3:30,记者来到位于淘金路的某国有大型银行营业厅,发现个人理财窗口等待席上已经坐满了。贵宾室里面,银行客户经理正在 向刘小姐介绍产品,客户经理很快拿出合同,刘小姐购买了该理财产品。事后刘小姐称合同十几页写满密密麻麻的文字,“没时间看完,也没都看懂”。

    在某国有大型银行营业部,记者表明想购买理财产品时,客户经理说:“目前有一款91天收益为4.6%的产品,今天是最后一天,你要不要 买?”当记者提出要了解下这款理财产品的重点情况时,该客户经理说:“刚才说的就是最重要的信息啊”,随后记者询问能否看下产品说明书,该客户经理不耐烦 地说:“等你看完(说明书),产品就卖完了。”最后,该客户经理还是拿出了几页字体很小的说明书。

     记者体验2

    产品投资比例介绍不清楚

    目前,市场上的银行理财产品大都走“资金池”模式。但这个“池子”里面有些什么标的,银行多以“投资于多种资产组成的资金池,包括优质企业的收益权、信贷资产”等字眼一笔带过,并不明确公布。

    越秀区某大型国有银行客户经理向记者推荐一款预期年收益6%的债券型产品,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这些资金是买什么债券、投资比例如何分配时,该客户经理有些惊讶,略微停顿后说:“我们都是买国债,都是非常赚钱的。我们选的项目和操作团队都是很有实力的。”

    见记者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她,便有些激动地说:“不是随便什么公司都可以和我们合作的,我们的门槛还是很高的。这些公司都是国内知名的大国企,你完全可以放心。我们要对客户负责。”当记者继续询问时,该客户经理最终也没能介绍清楚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比例等信息。

    理财小知识

    目前,市场上的银行理财产品大致可以分为“股”类和“债”类两种。

    “股”类理财产品是指银行的代客理财业务,每个投资人都是入股者,集合形成一大笔资金,交由银行代为投资,由银行根据顾客风险偏好设计投资模型标的,银行在这一过程中的角色是资产管理方和投资顾问。

    “债”类理财产品是借贷的延伸。无论是债券类、票据类还是信贷类产品,都是银行将上游的融资成本通过中间层层盘剥后,通过理财产品的形式转手卖给客户。

    法规执行存在漏洞

    银监会2009年65号文件《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应科学合理地进行客户分类,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其相适应的理财产品。”

    片面强调“最高预期收益”

    而事实上,对理财产品的风险,银行工作人员要 么是客户不问便不提,要么是笼统或含糊带过,只重点谈预期收益,而且强调“最高预期收益”。虽然多数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有风险提示,但风险条款往往繁杂 生涩,很难让投资者对单个具体产品的风险产生警觉;同样,风险评估问卷大同小异的大一统现象明显,针对单个产品的问卷设计却较少。

    上述《通知》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向客户充分披露理财资金的投资方向、具体投资品种以及投资比例等有关投资管理信息。”而客户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大多只模糊的知道“这是一个赚钱的项目”,即使知道自己的理财资金是用来买股票或债券的,也很少知道具体投资品种、投资比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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