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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司治理 保监会摸底调查保险独董

发布时间: 2017-08-08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强化公司治理 保监会摸底调查保险独董

  日渐暴露的保险机构“公司治理”顽疾,正引来监管部门的持续整治。作为加强公司治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重要性越发凸显。上海证券报昨日独家获悉,保监会近日下发内部通知,拟对各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根据通知的表述,此次摸底旨在进一步深化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各保险公司须如实填写独立董事相关情况表,并报送至保监会。据了解,此次情况报送只做摸底调研使用,不作为采取监管措施的依据。

  须填写的独立董事相关内容包括:董事会是否设立独董、董事会人数、董事会独董人数、董事会执行董事人数、2015年度公司总资产是否超过50亿元、独董2016年度平均薪酬、未获得保监会任职资格核准的独董数量、独董工作背景、独董专业分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独董参加董事会情况等。

  保监会还将修订《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险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探索独立董事产生机制、占比、薪酬管理和考核等改革,从制度机制上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防范治理僵局、管控失效等重大公司治理风险。

  改革是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摸底调研独立董事情况并强化规范,正是保监会加强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一步。据记者了解,除推进公司治理改革之外,保监会还将重点抓好另外四项改革,包括:深化产品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资金运用改革、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其中,推进公司治理改革被放在了首位。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公司治理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期,“公司治理监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以更深入的思考、更前沿的认识和更有效的手段,扎实推进公司治理监管工作。”

  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下一步推进公司治理改革的具体举措包括: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理念,推动保险机构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责任;深入推进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加强穿透性审查;加强机构股权监管,设立更加科学严格的股东分类约束标准;增强关联交易监管,加强对关联交易审核责任人的追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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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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